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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臭氧系统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
一、供货范围
设备商应完成臭氧系统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系统等的成套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除特殊要求外,卖方的工作范围为臭氧制备间、臭氧接触池、内部及墙外1米(带对法兰及密封垫片)以内,设备供货应包括所有设备、管线、支架、阀门、仪表、连接附件、地脚螺栓、紧固螺栓、电缆(设备内部电缆、专用及特殊电缆)等,卖方应对所供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系统和零部件。
臭氧投加管线,臭氧系统供货商负责臭氧制备间、臭氧接触池内部及墙外1米以内,预留法兰接口,之后归买方负责。
冷却水系统,水厂自用水提供至臭氧制备间墙外1米,预留法兰接口,之后归臭氧系统供货商负责。
卖方电气部分的工作范围以臭氧系统各下属系统低压总进线柜进线电缆头为界,包括配套提供的系统控制箱柜(供电装置)、设备单机的现场控制箱及按钮箱、设备内部电缆、系统内部专用及特殊电缆等。系统内部专用及特殊电缆的供货以配套的系统控制箱柜为界,包括从系统控制箱柜至各设备或至各设备现场控制箱、按钮箱的全部电缆。
本项目臭氧制备间内臭氧制备系统所需的3路供电由买方负责提供。
本项目前臭氧接触池顶臭氧尾气破坏系统所需的1路供电由买方负责提供。
臭氧系统自成完整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监视自动控制,通讯达到工艺要求,并与水厂自控系统联网,数据共享。
二、工作条件及技术参数
1、环境条件
室内温度 2~35℃
平均相对湿度 < 70%
海拔高度 <500m
工作制 24h/d
电源 380V, 3ph, 50Hz
220V, 3ph, 50Hz
电网 TN-S-Net(TN-C-Net)
2、气源条件(液氧氧气源)
大气压下露点 (NTP) ≤ - 70 °C
碳水化合物含量 < 60 ppmv
杂质颗粒 0.01 ?m过滤
原料气压力 4.5 – 6 bar(g)
原料气温度 < 30 °C
3、技术参数
水厂规模 100,000 m3/d
臭氧总投加剂量 1.5mg/L
前臭氧投加量 1.5mg/L
设计臭氧浓度 10wt%
设计臭氧产量(单台发生器) 3.5 kg/h @ 25C 外环冷却水温度, 10wt%
发生器数量 2台
冷却方式 闭路循环冷却水
设计外环冷却水温度 25C
外环冷却水水质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三、资质要求
1、臭氧发生器制造商应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须提供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
2、主要设备臭氧发生器的制造商应满足:
制造商应提供在中国至少5个10万吨/日或以上规模的市政工程项目臭氧设备运行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制造商需提供单台臭氧发生器3.4kg/h以上的应用业绩。
制造商至少提供一份其臭氧设备放电管在设备投产后连续运行10年以上放电管未损坏或未更换的相关证明。
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必须有常驻的专业售后服务点和零部件供应,需在大陆地区设有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型设备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3、电气设备应保证其安全性、电磁兼容性通过权威机构的合格认证。